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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入稟申覆核 求撤銷推行疫苗通行證

發佈時間: 2022/02/17

政府早前宣布推行「疫苗通行證」,進入指定處所人士須至少接種1劑新冠疫苗。有市民日前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指「有打針」及「不打針」人士有不同待遇,不打針的健康人士被限制自由及權益屬歧視,相關政策會分化市民,阻礙民眾共同抗疫和回復經濟,要求任何市民以接種疫苗為條件,才能有人生工作的自由屬違法和違憲,要求撤銷決定。

申請人鍾宋旺,建議答辯人為行政長官辦公室;有利害關係各方為申請人本人、其父親、香港市民及香港特區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