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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法庭須保護執勤警 涉觀塘刀鎅警頸 男生囚93月

發佈時間: 2022/01/18

中六男生於2019年在港鐵觀塘站外,以利刀鎅傷警員頸部,現年已21歲的男生早前承認1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昨被判囚7年9個月。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最重要加刑因素,是被告針對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而犯案,而法庭必須保護他們。

涉案被告許添力現年21歲,案發時為中六生,原被控1項企圖謀殺罪,被告早前否認控罪,但承認交替的有意圖而傷人罪。

法官陳慶偉昨判刑時指,據事主梁兆祥去年11月的創傷報告,事主至今仍會因神經綫受損而感麻痺,亦會想起受襲事件,並擔心家人受威脅,相信餘生都會蒙上陰影。法官指,法庭一向強調,無論政治理念為何,暴力都必須受到譴責,而暴力只會加劇分歧。

法官續指,雖然被告是隨機挑選事主下手,但其行為明顯是有預謀,被告於案發日出現在觀塘,就是為了參與遊行,更隨身帶着利刀,而他施襲前並無受到挑釁,當時警方只是完成工作後返回商場,現場亦無發生衝突。

認罪獲減刑 官望真誠反省

法官強調,本案具有重要的加刑因素,是被告針對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而犯案,法庭強調這些警員須受保護,而被告對事主的襲擊更屬最嚴重一類,只要傷口偏離數厘米,事主可能隨時送命。事後被告更被發現已準備遺囑,反映其決心。

法官希望被告作出真誠反省,並決定以判囚10年為起點,基於被告認罪而減刑至7年9個月。

案情指,2019年10月13日,事主與同僚於觀塘港鐵站A1出口的行人天橋執勤期間,被告在事主行經身邊時,突從人群中衝上前,以狀似鎅刀的尖銳物插傷事主頸部右方,被告最終被警員制服及以傷人的罪名拘捕。

美術︰招潤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