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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毀受害者一生 猛力搖男嬰損智力 地盤工囚50月

發佈時間: 2021/09/02

地盤工協助妻子照顧受託13個月大男嬰時,稱男嬰洗澡時不斷哭泣及氣促,慌亂下猛力搖晃男嬰致腦部受創,智力發展嚴重受阻,昨就虐兒罪被判監50個月,法官斥被告摧毀男童一生。

被告梁碩豪(27歲),承認1項對所看管兒童虐待,控罪指他於2016年10月22日,於油麻地某單位內,作為對13個月大男嬰X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虐待及相當可能令X受到不必要苦楚及傷害。

求情稱良心受責願承擔

案情指,2016年9月底被告的妻子受X的母親所託,以日薪500元照顧X。案發日,被告妻子帶大女兒及X外出後回家,被告稱擬替X洗澡後才餵食,以免他嘔吐。被告稱X洗澡時不斷哭,其間更出現「扯蝦」情況,被告餵服哮喘藥後仍無改善,慌亂下猛力搖晃X致不省人事,遂到急症室求診。醫生發現X腦水腫及視網膜出血,症狀與搖晃嬰兒綜合症脗合遂報警。

辯方求情指被告感到後悔,並向X及其家人致歉。事後良心受責,願意承擔後果。

法官判刑時引述醫療報告指X現時近6歲,因腦部及神經系統嚴重受損,智力發展受重大障礙,不能與人溝通,亦不能自行走路或坐,並以胃造口餵食營養奶粉。法官指,被告摧毀X一生,須向公眾發出信息,對年幼者作出暴力行為引致傷害,須予以阻嚇性刑罰,最終判監4年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