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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條例|打擊起底例10月立會辯論 平台不移除違例資料須負刑責 

發佈時間: 2021/08/25

政府建議修例打擊「起底」行為,立法會法案委員會今日完成審議《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草案》,下月24日將向內務委員會提交報告,預料10月13日將草案交上大會恢復二讀辯論。 

修例後,賦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調查、執法及控權力,可要求提供材料、搜查處所、檢查電子器材、拘捕相關人士等,亦可透過電子方式將停止披露通知傳送至香港以外地方。 

議員鍾國斌認為其他地方非香港的司法管轄區,傳達通知只是知會或通知平台,質疑無實際法律效力。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過去兩年已處理5,700多宗起底個案,90%屬海外平台,已去信超過300次予18個平台移除起底連結,70%獲成功移除,剩餘個案則需聯絡海外對口單位,或域名登記公司,形容情況不理想,認為當有法律依據時,可強制要求平台移除資料,料情況有大改善。 

私隱專員指修例不影響商業運作 新例將清晰列明起底行為意圖,詳情即睇【下一頁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稱,草案不但追究披露起底資料的「始作俑者」,同時如平台未有按法律要求移除資料,同樣須負上刑責;一般而言,國際知名平台不會不理會觸犯香港法例。 

撰文︰謝雅寶
責任編輯:蔡少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