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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時涉阻差辦公 女子稱患產後抑鬱

發佈時間: 2021/06/25

懷孕近8個月的孕婦涉被警方截查時疑表現不合作,被控阻礙公職人員罪昨日提堂,獲准保釋至8月再訊。被告昨日於庭外表示,男嬰早產了兩個月,她亦患上產後抑鬱症。

被告劉笑芬(43歲)報稱無業,被控1項阻礙公職人員罪,控罪指她於2021年1月20日在紅磡永耀街13A外,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公職人員,即警署警長劉芷芬、警長黎錦耀及警員廖逸山。

准保釋至8月再訊

案件昨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辯方申請案件押後8星期至8月19日再提堂,以等待索取文件及諮詢法律意見,獲裁判官批准。期間被告准以500元保釋,需到警署報到、不得離港及居於報稱地址。

被告昨由當值律師代表,她離庭時向記者表示,案發後3天便早產,誕下1.4公斤重的男嬰,即比預產期早了兩個月,期間更大量出血,她及後亦患上產後抑鬱症。被告一度哽咽,透露兒子出生後留醫深切治療部兩個月,現時經常嘔奶,需要覆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