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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河大擠塞|蘇彝士運河管理局調查報告 指「長賜號」船長需為擱淺負責

發佈時間: 2021/05/31

「長賜號」貨輪今年3月在埃及蘇彝士運河擱淺,導致運河航運中斷近一周,責任問題成為事件討論核心之一。運河管理局近日發表事故調查報告,認為「長賜號」船長需要對擱淺事故負責,指其失去對貨輪的控制導致貨輪擱淺。

運河管理局首席調查官在記者會表示,在分析貨輪的航行數據後,發現長賜號在擱淺前曾左右搖擺,船長則在12分鐘內發出8項命令嘗試校正船身,但在短時間內重覆發出命令最終導致貨輪擱淺。

對於「長賜號」船東代表律師質疑運河管理局在極端天氣下允許貨輪進入運河的決定,管理局稱在「長賜號」駛過前,已有3艘噸位相近貨輪成功通過運河,而運河管理局派出的領航員的建議並沒有強制性,故也無需承擔責任。

法庭將賠償案再押後至下月20日

而事件觸發的賠償問題仍然不息,運河管理局估計船上的貨品價值後,雖將向船東「日本正榮汽船」索賠的金額從9.16億美元至減至5.5億美元,但船東及保險公司指金額仍然太高,提出賠償1.5億元,惟已被運河管理局拒絕。埃及法庭日前將賠償案再押後至下月20日,讓雙方有更多時間談判。根據當局估算,運河受事件每日損失多達1,200萬至1,500萬美元。

埃及法院頒令扣押長賜號,向船東索9億美元賠償,詳情即睇【下一頁

撰文︰歐文瀚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