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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謀主考員取DSE試題 蕭源上訴遭駁回即時服刑

發佈時間: 2021/05/21

中文補習名師蕭源涉於中學文憑試(DSE)中串謀主考員取得口試試題等,蕭與主考員被裁定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分別被判監14個月及8個月,法官昨駁回上訴申請,兩人須即時服刑。

上訴人蕭志勇(又名蕭源,42歲)及主考員張國權(43歲),去年5月分別就兩項及1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被判監14個月及8個月,服刑近兩個月後准保釋候上訴;另一名主考員吳宏樑被判緩刑,未有提出上訴。

法官黃崇厚於判詞指,上訴方爭議主考員並非公職人員,法官認為主考員職責是給考生評分,亦負有保障考試公平公正性的責任,即使兩人洩露相關資料後仍可公正地評核考生,但他們的作為會使公眾對考評局和考試安排失去信任,引致公眾對考試有感知上的不公平,影響考試的認受性,故主考員不當地洩露本案所涉的資料,是濫用權力及有違職責。

官認同打擊DSE信譽 判刑須阻嚇

法官認為兩名主考員雖然並非政府僱員或代理人,但其工作和責任均涉及相當的公眾利益。法官指張發送資料給蕭,每次均在考生未開考之前,發布時仍有考生可受惠,法官認為案中有足夠證據支持各人達成相關協議的推論。

法官考慮雙方陳詞後,裁定定罪並無不穩妥,駁回定罪上訴。

就刑期方面,法官認同本案打擊本港公開考試的信譽,令人對文憑試的公正性及信心動搖,判刑須具阻嚇性。法官指張於案中雖無得益,但若沒有其參與,蕭便不能成事。

法官認為本案量刑基準屬合理範圍內,駁回張之申請。惟蕭面對的第2項控罪未有任何扣減,故判處部分刑期得直,兩罪判監9個月及6.75個月,總刑期維持14個月,兩人即時服刑。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