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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婦涉熱水淋子女囚30月 官斥惡毒

發佈時間: 2021/05/05

37歲主婦向7歲兒子及10歲女兒淋熱水案,涉案主婦早前承認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等3罪,昨被判囚2年半。法官判刑時斥被告是惡毒的母親,又警告父親若未能防止同類事件發生,或面臨刑事檢控。

法官昨判刑時指,X案發時僅7歲,案發時只是吃飯太慢;當被告看到X臉上傷勢時,仍不感內疚。法官就此普通襲擊罪,判以被告入獄7個月。

至於被告向X淋熱水的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法官斥被告是惡毒母親,年幼子女於家中受襲,必感極度恐懼,更甚是被告淋熱水前開啟視像通話,讓丈夫可看到施襲過程,反映被告非一時衝動,故判監2年1個月。

至於針對Y的企圖有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法官判以被告入獄14個月。法官最終就3項控罪,判被告共入獄2年半。法官又斥被告丈夫,指他根本未能保護子女,警告或因忽略兒童而面臨刑事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