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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倫敦金騙局 呃116內地人2.4億

發佈時間: 2021/04/28

倫敦金騙案永不止息,警方近日又發現新手法。一間本地投資公司在2013至2018年間,藉內地資產管理公司作中介,誘使最少116名內地人參與投資倫敦金,並授權中介操控其投資戶口,導致受害人損失多達2.36億港元。警方前日在港拘捕5男2女,並控以「串謀詐騙」或「洗黑錢」罪,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前日採取行動,被捕人士介乎35至76歲,包括涉案投資公司負責人、董事和戶口持有人,其中1人為懂中文的法國人,又搜查公司位於中環和長沙灣的辦事處以及被捕人住所,起出一批電子儀器、銀行戶口紀錄、公司文件及83萬現金,凍結資產共約7,700萬元。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案調查組總督察陸振中表示,涉案公司透過內地中介舉行多次投資講座,並以近乎「洗腦」方式,向受害人聲稱可「低風險」獲取每年13至27厘回報以吸引他們投資,又誘使他們將其網上投資戶口的帳戶資料交予中介,其後中介將相關投資款項轉往該本地公司的銀行戶口,再向受害人訛稱投資失利導致損失全部金額。

他指警方收到116名受害人的2名本港律師報案後才揭發事件,當中一名60歲貿易公司經理在2年內失去1,300萬元。警方亦發現,投資者會進行高槓桿、高頻率、及大量不符投資邏輯的交易。

記者:歐文瀚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