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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偷渡案 10人認罪料今早宣判 官派律師稱各人「好乖好合作」

發佈時間: 2020/12/30

涉偷渡而在深圳被拘留的12名港人,其中10人前日於深圳鹽田法院應訊,法官其後宣布擇期宣判,引起12港人家屬不滿。家屬昨透露,前晚接獲官派律師來電,指該10人「好乖、好合作」,已在庭上認罪,並將於今早宣判,但未能向法院證實,另2名未成年港人的聽證日期則仍未定。

《中新社》前晚報道指,公訴機關指控鄧棨然、喬映瑜,據他人安排策劃組織多人從香港偷渡往台灣,2人分別聯繫鄭子豪等8人及另案處理的2人,在今年8月23日凌晨於香港西貢布袋澳會合,共同乘船偷渡,途經廣東省管轄海域時被海警部門查獲,並稱10人當庭認罪,望法庭從輕處罰。

「12港人關注組」透露,有家屬昨晨接到官派律師電話,將在今晨10時半宣判,但未能向法院核實消息;2名未成年人的聽證日期則仍待通知,惟深圳鹽田區人民法院網站和微博均未公開相關消息。

鄧棨然胞弟表示,案件審畢當晚才收到官派律師電話,形容各被告「好乖、好合作」,在庭上認罪,但當時未回覆案件何時宣判。他重申家屬在審訊前數日才接獲開庭通知,不夠時間檢疫,各被告均沒家屬親身或派人旁聽,批評法院網站連開庭時間、負責法官等資料均沒展示,與當局稱可於網站獲悉案件進度說法不符。

家屬批網站無公布開庭時間

協助家屬的大律師鄒幸彤質疑,當局是以行政手段限制家屬旁聽權利,可安排人大代表或政協出庭,卻不可安排家屬到庭,又指旁聽的「被告親屬」可能只是找某被告在內地一名遠房親戚。

她亦指,外界仍未知官派律師身份,他們應「現身」,並應了解有份聽審的港區人大政協如何得知審訊安排。

編輯︰黎家榮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