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首出庭作供 周星馳:送錢予于文鳳屬心意

發佈時間: 2020/11/26

影星周星馳遭前女友于文鳳追討逾7,000萬分紅案續審,周星馳昨供稱於2002年已跟于約會多年及有親密關係,周稱向于送出投資物業成功分成10%作為心意,他認為送錢給女友作為禮物並不奇怪。

周星馳昨首度出庭作供,周供稱與于文鳳於2002年時感情穩定,于與周母關係不太好,其他家人還可以,坐在公眾席上旁聽的胞姐周文姬不禁竊笑。

代表于文鳳的資深大律師袁國強指周的證人供詞提及,于並非跟他同住,不是經常到其山頂普樂道住所探訪,惟周其後又提及「直至2002年,于與本人已約會數年及有親密關係,于小姐經常到普樂道與本人一起」。袁問及周說法為何有異,周指于偶爾到其住所,一周約有1至2天。

分成10%由周提出 無跟于討論

袁指于曾供稱周基於于的能力及忠誠而信任她,周供稱當時于替他工作,最重要原因是「佢自己喜歡」。周同意于是忠誠,但指她於電影及地產方面並無經驗,周形容于是勤力的人,當時亦信任她。

周指約於2001年至2002年間主動提及分成10%一事,稱約於2002年某個晚上,他與于在山頂住所晚飯後,於露台望向香港的高樓大廈時,談及於樓市低潮投資物業,于支持及相信其看法,周便想出投資物業成功分成10%給于,周稱10%是由他想出來,無跟于討論過。

送錢予女友作禮物 周:不奇怪

袁指周的供詞曾提及,「作出口頭餽贈是出於對于的痛惜,因是男女朋友的親密關係」。袁指周又提及,「原意給于金錢上的禮物,出於情侶間的心意,不是作為工作上報酬,更遑論是法律上任何契約或協議」。周同意說法。

袁問及周為何送贈現金,周回應是一個心意,金錢上的禮物即是禮物。袁問及周向女友送錢作為禮物以表愛意,不感奇怪嗎?周回應「唔奇怪」。

袁指周的供詞提及「甚少買禮物珠寶及花給于,因于不喜歡這樣的禮物」。周母的供詞卻提及「于經常要求送禮物」。周解釋于經常寫卡放在其住所,相信部分提及禮物,但情況不多。

袁問及周分成10%給于,是否因于不喜歡珠寶及花。周不同意及指自己無時間,亦非經常送花及聖誕禮物的人。

編輯:黎家榮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