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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誹謗上訴被拒 何君堯多付$2.5萬訟費

發佈時間: 2020/11/18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早前入稟高等法院,指控議員何君堯就7.21事件作出對他構成誹謗言論。早前高院聆案官頒令何須向林提交答辯進一步詳情,並須支付訟費16萬元,何就訟費命令提出延期申請上訴,以及要求暫緩支付訟費直至上訴為止,昨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請。

法官聽取陳詞後,認為聆案官於法律上沒有犯錯,故不干預其決定,因此駁回何的申請,並頒令何須就此申請支付2.5萬元訟費,另就林一方申請披露照片及影片之傳票,須支付1,080元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