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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准機場禁令毋須登廣告 可用二維碼

發佈時間: 2020/10/30

機管局去年8月因應於機場進行的反修例示威,成功申請禁制令,高院聆案官早前下令機管局需於報章刊登及在機場整個範圍張貼有關禁制令等,機管局以不符合成本效益為由提出上訴,昨獲判上訴得直。法官於判詞中指,聆案官的要求對於需時、人力和成本來說完全不合比例,機管局已將有關文件張貼於機場當眼處,此舉已足以讓公眾知悉有關禁制令內容及違反禁制令的後果。而使用QR code(二維碼)將使用者連結至機管局網頁以瀏覽相關文件,亦屬合適做法,因為過程簡單而且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