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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 李家超:不干預內地執法 再有律師被要求退出 家屬批港府無協助

發佈時間: 2020/09/15

12名被內地拘捕的港人處境備受關注,昨再有家屬委託律師約談被拒,更被要求退出辯護。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稱,不會干預內地執法;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昨稱,不應胡亂批評內地司法,或認為他們被迫接受內地律師。但有內地維權律師指,港人未必懂執法人員的處事手法,無法見律師對他們很不利。被捕人的家屬則批評港府無提供協助。

12名涉偷渡台灣被內地海警拘捕的港人,目前仍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其中一名由家屬委託的內地律師盧思位昨稱,昨被成都市司法局要求退出為港人辯護,又稱若當時人明確表明不會會見,就不要再到深圳;估計當局會向被捕人施壓,以書面表明不接受家屬委託律師。

譚耀宗:勿胡亂批評內地司法

外界質疑內地替被捕人安排「官派律師」。譚耀宗昨稱,被捕人有權要求律師辯護,不應認為他們是被迫接受內地律師,又強調國家是依法治國,司法過程亦有依據,不應胡亂批評內地司法,相信他們服刑後可回港。對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稱,12人涉將香港由中國分裂出去,譚稱案件仍在調查,不知12人會否以國安罪名被起訴。

內地維權律師王全璋指,內地執法人員態度不一定強硬,反而有可能誘使被捕人說話,從中尋找新罪名,港人未必認識他們的辦案伎倆,有可能影響將來被控的罪名。他認為,無法會見律師,對被捕人很不利,因無法確認他們是否被關押在看守所,若被關押在秘密地點的壓力會更大,被捕人有機會因此配合調查,惟內地亦有親友辯護的制度,家人有權以辯護人身份,要求介入案件。

湯家驊:港府無權要求引渡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撰文,確認當中一人涉違反《香港國安法》,但不希望外地干涉特區執法,故亦不會干預其他司法管轄區執法。警方就12港人案件會繼續與內地機關聯繫,入境處亦會與家屬保持聯絡及跟進事件,處方上周六已協助一名家屬。不過,被捕的鄧棨然之弟昨批評,港府僅在轉交內地拘留通知書時聯絡家屬一次,之後再無提供協助。

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稱,相信12人是觸犯內地的非法入境罪,應在內地受審和服刑,但由於去年修訂《逃犯條例》失敗,港府無權要求內地將他們引渡回港,又稱即使部分被捕人涉違《香港國安法》,案件亦未必符合第55條的情況,由內地接手的機會相當低,但亦不排除有違內地國安法。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日前關注12港人被捕,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昨敦促美方停止干涉香港事務及中國內政,但未再交代詳情。

記者︰李卓謙

編輯:林子豐

美術:鄧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