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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警車撞傷女途人 男警被判社服令

發佈時間: 2020/07/07

男警員陳家傑(46歲)去年3月駕駛警車處理1宗暈倒事故時,涉衝紅燈致撞倒1名女途人,男警員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1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成,昨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兩年,並需自費修讀駕駛改進課程。裁判官判刑時指出,多數干犯危駕罪行的人都是為了一己私利,但被告卻是出於救人心切,因此才判以被告社會服務令。

辯方昨求情時指出,被告向來認真工作,他承認今次傷及他人是其過錯,對事主感到萬分抱歉,被告事後亦需接受心理輔導。被告案發時只是救人心切,希望盡快將暈倒的人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