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17歲學生藏汽油彈 囚2年8個月

發佈時間: 2020/06/30

應屆DSE考生涉於去年尾在屯門被搜出汽油彈,早前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毁財產罪,法官昨判刑時指被告深受社交媒體影響,不尊重法律,判監32個月,期間需接受心理輔導。陳姓被告為應屆DSE考生(17歲),已獲美國某大學取錄,早前承認於2019年11月10日在屯門兆麟苑管有3個汽油彈、易燃液體及扳手等。法官引述被告的心理報告指出,他深受社交媒體的新聞影響,變得不尊重法律,認為犯法情有可原,繼續接觸會增加重犯風險。

法官又指出,被告不滿警方處理示威手法而學習製造汽油彈,對抗執法機關;被告攜有3支汽油彈,另有工具可再製作7至15支汽油彈,並有預謀犯案,判監32個月,需接受心理輔導,學習做事前考慮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