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阻差辦公判囚1年 社工劉家棟准保釋候上訴

發佈時間: 2020/06/24

社工劉家棟(24歲)於去年7.27「光復元朗」事件中,手持社工證於現場涉擋住警員防綫,被控阻差辦公罪。劉早前否認控罪,案件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囚1年。劉昨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劉准以10萬元現金保釋外出,期間不得離港,獲釋後24小時內交出旅遊證件,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及須居於報住地址。

逾200名社工組織人士昨到庭聲援,劉獲釋後離開法院時表示,對上訴沒有信心,認為司法制度已淪為政治打壓工具,他為此感到失望,指司法獨立已蕩然無存。劉相信日後不單止是社福界,只要其他專業界別有反對的聲音,就會面臨政府的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