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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平6.8紐約刑滿出獄 料遣返香港

發佈時間: 2020/06/09

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在美國涉貪污被裁定洗黑錢等7項罪成,去年3月被判監3年,及需於1年內繳交40萬美元(約314萬港元)罰款。據了解,何扣除還押期間所服刑期,最快會在美國當地時間周一(6月8日)出獄。

69歲的何志平被指擔任中華能源基金會常務副主席兼秘書長期間,涉賄賂非洲官員換取石油開發權等商業利益,以及可出席烏干達總統就職禮等,他就此案的上訴申請於3月中審理,惟至今未有結果;由於何的香港特區護照已過期,美國簽證亦被註銷,預料他出獄後會被移送到美國入境設施羈留,等待遣返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