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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頒臨時禁令 洪家手作禁用「洪瑞珍」商標

發佈時間: 2020/06/02

早前引致多宗食物中毒個案的港產「洪家手作洪瑞珍三明治」,早前遭台灣洪瑞珍經營者入稟高等法院指控侵權,案件昨提訊。法官頒下臨時禁制令,禁制製作及售賣的廠商及店舖使用「洪瑞珍」商標。

原告洪峻聲及洪勝鏘,為台灣洪瑞珍經營者;答辯人為鈺滿堂實業有限公司及張乙家經營的水晶屋。原告早於今年1月底入稟高等法院,指控答辯人涉侵權,要求法庭頒令聲明原告擁有洪瑞珍商標,而答辯人涉侵權使用原告人擁有的「洪瑞珍」商標經營業務,以及於網上平台以「洪家洪瑞珍三明治」作為帳戶名稱等,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以及要求答辯人作出賠償。

不包括「洪家手作」4字

案件昨於高院提訊,首答辯人由律師代表應訊,次答辯人則缺席聆訊。原告要求法庭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使用「洪瑞珍」中英文或類似名稱,當中不包括「洪家手作」4字,首答辯人同意有關申請,法官遂頒下命令。至於次答辯人方面,法官稱基於近日出現食物中毒事件,恐怕事件會影響原告商譽,遂亦頒下同樣命令,直至案件審結止。

編輯:梁偉澄

美術: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