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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局新指示 電視台可不播港台節目

發佈時間: 2020/03/05

通訊事務管理局昨宣布撤銷向本地免費電視持牌機構,發出須播放香港電台節目的指示。通訊局解釋,由於港台巳有自己的頻道播放節目,故認同無充分理由續要求商營電視台播放港台節目。無綫電視表歡迎,表示將利用收回時段延長將新聞報道時間;港台則沒異議。有議員認為決定公平,但亦有人批評政府此舉是「斬腳趾避沙蟲」。

通訊局表示,於1月9日收到無綫電視提出免除播放港台節目的要求,指由於港台在2014年開設了3條數碼地面電視頻道,覆蓋率媲美其他商營電視台,市民可透過其他途徑接收部分港台電視頻道,某些節目亦會於首播後再在港台頻道重播等,故徵詢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意見後,認同現時已沒有充分理據繼續要求商營廣播機構播放港台節目,已通知無綫及香港電視娛樂有關決定,機構可自行決定是否及何時終止在其頻道播放港台節目。港台對要求不持異議。

無綫電視歡迎有關指示,認為港台已擁有自己的數碼及模擬電視頻道多年,覆蓋率不低於無綫,若繼續規定播放節目是不合時宜,又提到計劃利用收回的時段,將六點半新聞報道由半小時延長至1小時。奇妙電視亦歡迎指示,承諾將繼續為觀眾提供優質節目。公營廣播關注組亦指,自1990年代以來,港台利用免費電視的慣性收視播放其節目,惟質素卻每況愈下,收視長期偏低,是時候作出改革,認為政府決定有助其檢討製作方針。

葛珮帆:決定公平 楊岳橋:如斬腳趾

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發表聲明,認為按發牌條件,無綫因播放港台節目可獲豁免「頻譜費」,按2018年資料,相關金額已接近4億元,認為若無綫不播放港台節目,政府有必要追收。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民建聯葛珮帆支持政府的決定,認為時下媒體競爭激烈,黃金時段播出節目更尤其重要,當局決定公平。

公民黨楊岳橋則認為,佔用大氣電波的免費電視具備社會責任,加上從市場角度,港台節目受歡迎程度較無綫自家製節目更甚,質疑當中或涉及政治考量,以逃避讓政府尷尬的節目出現,是「斬腳趾避沙蟲」。

港台早前播出的《頭條新聞》,一個名為「驚方信息」環節,被指諷刺警方,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昨再次作出投訴,直指節目令觀眾對警隊產生錯誤看法,有必要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