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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鐘樓噴字打途人 裝修工認罪候判

發佈時間: 2019/12/13

35歲裝修工人涉於尖沙咀鐘樓噴字句,途人見狀阻止被襲,工人昨承認刑事損壞及嚴重傷害他人身體罪,求情稱為宣洩對社會的不滿而衝動犯案,願意賠償鐘樓清潔費2.8萬元,還押至平安夜判刑。

被告黎偉邦(35歲),任職裝修判頭,控罪指他於2019年8月7日,在尖沙咀鐘樓地下損壞屬於香港政府的鐘樓外牆,另被控於同時同地,非法及惡意對李姓男子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案情指出,被告於尖沙咀鐘樓噴漆,寫上「五十不變、一派胡言、百年基業、毀於林鄭」的字句,被告以載有噴漆罐的環保袋打李的頭部,被告逃走時被李緊追,被告遂用傘打對方,事後李到醫院治療,其手指骨骨折及小腿受傷。

辯方律師呈上被告撰寫的求情信指出,被告案發前曾遭一群白衣人不斷挑釁,雙方因政治問題發生爭執,之後被告因宣洩情緒,一時衝動犯案,他塗鴉時被途人發現及被緊追,被告當時情緒激動並欲逃走。律師又呈上其胞妹、僱主、教友為他撰寫的求情信,證明被告向來正直,事前有情緒困擾,對社會不公感到憤怒。

辯方強調被告無預謀,只因社會風氣及政治問題犯案,鐘樓已清理完畢,他亦願賠償清潔費共2.8萬元。裁判官先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押後至本月24日判刑,被告還押候判。

編輯:梁偉澄

美術: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