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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橋測試造假案 污點證人減刑囚22個月

發佈時間: 2019/12/12

港珠澳大橋工程的混凝土磚測試結果涉造假案昨判刑,法官指出資深技術員主導執行整個計劃,考慮到其作為污點證人,減刑至22個月;另12名實驗室職員則被判3至24個月監禁、緩刑2年及社會服務令等。

64歲資深技術員吳啟堯早前認罪,而經審訊後定罪的12名被告為謝德禮、余維德、李詠暉、薛家俊、陳銳鏗、姚宇峰、葉德杰、李志勤、吳汶鴻、張嘉明、陳志成及郭文輝(24至60歲)。各人被控於2013至2016年,串謀使用鐵柱或混凝土磚替代真正的磚作測試,以及更改測試時間。

法官判刑時引述,高院早前駁回已認罪的潘家偉上訴申請的判決指出,本案是極嚴重的集體串謀詐騙,有關測試沒有按正常程序進行,該結果適用於本案,並指經過政府耗費5,800多萬重新測試後,同意最終大橋應該沒有安全問題。

污點證人被指為計劃主導

法官又表示,污點證人吳啟堯雖然非主管級人員,但整個計劃是由他主導執行,轉為污點證人後獲扣減一半刑期,判監22個月。法官另指出作為助理的謝德禮雖然罪無可恕,但情有可原,案發時亦受抑鬱症影響,判監8個月,緩刑2年。

另外余、李、陳銳鏗、姚及葉被判3至6個月監禁,郭被判24個月監禁。另只涉1份造假文件的被告薛、張及陳志成,則被判2個月監禁,緩刑2年。李及張獲判社會服務令分別160及240小時。

編輯︰黎家榮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