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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桂山謀殺案 兩被告謀殺誤殺罪成

發佈時間: 2019/11/29

20歲青年疑於前年在將軍澳五桂山夜遊期間遭同伴殺害,陪審團昨退庭商議後,一致裁定首被告因重大過失而誤殺罪成,以及一致裁定次被告謀殺罪成,案件押後至今午求情及判刑。

陪審團昨以大比數裁定涉案首被告地盤工嚴汝衡(29歲)謀殺罪名不成立,但一致裁定他因重大過失而誤殺罪名成立;陪審團另一致裁定次被告海事處小輪助理周正賢(23歲)謀殺罪名成立。兩人被控於2017年5月28日,在香港連同黃朗祺謀殺郭葦諾(2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