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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中槍男生被控暴動 轉區院處理

發佈時間: 2019/11/15

10.1中五男生涉在荃灣襲警而被槍擊受傷,他與涉案另外5男1女被控暴動、縱火及襲警等罪。中槍男生出院後昨首度出庭應訊,案件將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各被告續准保釋候訊。

控方昨申請更改控罪書內容,控罪書內警員改為警務人員,並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裁判官批准申請,將案件押至12月5日,屆時於區域法院答辯,各被告續准保釋候訊。

被告依次為陳珩(38歲,清潔工)、陳金國(19歲,學生)、李振文(25歲,程式員)、馮清華(21歲,學生)、郭小琴(22歲,學生)、曾志健(18歲,中五學生)及邱宏達(26歲,學生)。

另6人被控 同獲准保釋

首5名被告陳珩、陳金國、李振文、馮清華及郭小琴同被控1項暴動罪,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海壩街,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陳珩另被控1項縱火罪,控罪指被告於同日同地與其他不知名人士,無合理辯解下用火損壞另一人財物。

涉襲警中槍的中五學生曾志健及邱宏達則同被控1項暴動罪,而曾另被控兩項襲擊警務人員罪。控罪指出,兩人於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大河道、大河道北及鱟地坊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曾另被控於同日在鱟地坊一帶襲擊警務人員謝思明及曾家輝。

編輯:梁偉澄

美術:熊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