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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港鐵旺角站縱火 無業漢囚28月

發佈時間: 2019/09/24

59歲無業男劉仲坤於本年初在港鐵旺角站近E出口位置縱火,火焰近1個人高,被捕後聲稱被解僱而萌自殺念頭,其後因害怕而放棄。無業男早前承認1項縱火罪,案件昨判刑。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案發時受躁鬱症影響,希望法官判處醫院令。法官以精神報告未有建議為由而拒絕,法官於判刑時指出,被告行為危及港鐵站內他人性命,但被告當時未有意圖傷人,且受病情影響,故判處被告監禁2年4個月,建議期間到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進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