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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 Tips】港鐵影相拍片飲水得唔得? 8大行為小心中伏被罰款

發佈時間: 2019/09/19

港鐵每日載客量高達500萬人次,不少市民幾乎每日乘搭港鐵出入,惟大部分人未必清楚《港鐵附例》,原來在站內影相、拍片、飲水、講粗口等均有機會違例,輕則被罰款,重則可被監禁6個月。不過由於部分條例存在「灰色地帶」,過去也不時引起爭議,今次《晴報》為你一一拆解。

搭港鐵不可影相、拍片?

儘管根據附例字眼,只禁止乘客在未獲授權下進行錄影,未有明文規定不可拍攝照片,但據港鐵一方的解讀,當中其實存在「中伏位」,事實上也曾有人因拍照被職員警告。

前年港鐵曾於何文田站設「3D錯覺圖」鼓勵市民影相「打卡」,有人擔心影相會違反附例,當時港鐵回覆指活動為慶祝觀塘延綫而設,但範圍以外能否拍照需視乎實際情況,如發現有乘客拍攝而滋擾到其他乘客會作出勸阻,但港鐵未有否定乘客因拍照被檢控的可能性。

其實2017年港鐵曾就相關附例條文,向立法會提出修訂及放寬,指考慮在符合安全及運作需要的情況下,豁免以流動裝置,例如手提電話、平板電腦及相機等進行攝錄,例如在不滋擾乘客或影響列車運作下,在站名前自拍、拍攝車外風景等,但暫時仍未落實。

條文:「不得在未獲港鐵公司書面同意並受依照港鐵公司所施加的條款及條件規限的情況下,使用任何錄音或錄影或拍攝器材以進行訪問或拍錄或製作影片或錄像。」——《港鐵附例》第28H條

罰則:罰款$5,000

入閘後飲水都犯法?

不少市民以為港鐵雖然「不准飲食」,但飲用「清水」可獲豁免,然而此實屬誤解。港鐵曾指出禁止飲食條文的精神包括水,並解釋目的是防止倒瀉水令其他乘客滑倒或弄濕衣物,指乘客如因身體不適等原因需要飲水,可以向職員求助,意即在沒有職員同意下,即使飲用「清水」也可被檢控。

2017年港鐵檢視相關條例時,也曾考慮放寬清水的規定、作出豁免,但最後認為如作出豁免,可能導致「執法上的困難」,故仍然保留相關條文。

條文:「在已付車費區域內進食或企圖進食任何食物或飲用或企圖飲用任何飲品(不論是酒精類或非酒精類飲品)。」——《港鐵附例》第27條

罰則:罰款$2,000

講粗口都要罰錢?

過往曾有乘客因「講粗口」被票控,2007年更有人因在地鐵用電話交談時夾雜粗口而被罰600元。2017年港鐵曾就此附例條文提出修訂建議,建議將「粗言穢語」的條文改為「使人反感的行為」,並考慮修改條文中的字眼,列明禁止「粗穢而可能令任何人感到煩擾或反感的言語」,但暫未落實。

條文:「不得使用任何威脅性、粗穢、淫褻或使人反感的言語,或鬧事、行為不檢、行為不雅或作出使人反感的行為。」——《港鐵附例》第28H條

罰則:罰款$5,000

港鐵附例部分罰則

違例行為 罰則
飲水 罰$2,000
錄像 罰$5,000
拍照 港鐵指是否違例視乎實際情況
粗言穢語 罰$5,000
將腳放上座位 罰$2,000
衣着不恰當 罰$2,000
棄置或拋棄垃圾等 罰$5,000及監禁6個月
張貼招貼等 罰$5,000及監禁3個月

 

撰文:黃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