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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尿入水致少主誤飲 印傭囚4個月

發佈時間: 2019/06/25

印尼籍女傭疑因與僱主關係不佳,將自身尿液加入水中欲作弄僱主,卻使僱主兒子誤飲,昨承認1項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殘害性或有害物品罪。裁判官判刑時表示,案件令事主心理受創傷及破壞僱傭之誠信,判監4個月。

案情指,被告Komsatun(40歲)於受僱第6日,即今年4月11日,將2樽含有尿液的水,供13歲事主飲用,事主發現異味,告知其母而揭發事件。警誡下被告承認因經常受到僱主責備,望作弄僱主,不料含有自身尿液的水卻意外被事主帶回校飲用。被告稱已知錯,望能獲得改過自新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