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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偷拍陳同佳 內地女生准簽保守行為

發佈時間: 2019/06/13

涉於台灣殺女友的港男陳同佳,早前於高院判刑,內地19歲女生於散庭時以手機拍照,及後被控在法庭攝影罪,昨於東區法院再提堂。控方申請撤銷控罪,裁判官判被告自簽1,000元,守行為1年。

被告趙浦伊,案情指被告於北京修讀法律,今年4月29日高等法院處理陳同佳洗黑錢案,散庭時被告於法庭大樓內拍攝6張照片及2段影片,當中可見主控及陳同佳等人樣貌。警誡下被告稱因好奇兩地法制之差異,無意散布有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