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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夢熊終極上訴被駁回 妨礙司法公正入獄

發佈時間: 2019/05/10

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因去信時任特首梁振英及廉政專員白韞六,要求終止調查他所涉的刑事案件,就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被判監18個月,劉早前刑滿出獄,昨就定罪上訴至終審法院被駁回。劉於判決後表示,「千古奇冤、公道自在人心」。

劉夢熊於2017年2月刑滿出獄,昨由律師陪同下到庭應訊。終院聽取劉一方代表律師陳詞後,毋須律政司一方回應,隨即駁回申請,稍後頒布書面判決。

劉於庭外表示,提出上訴並非因有罪及尋求包庇,劉指「完全因感受到無辜及政治迫害而抗議」,對於判決以16個字形容「擊鼓鳴冤,證實是冤,擊鼓有罪,千古奇冤」;被問及有否感到失望時,劉回應「無所謂」,並強調「公道自在人心」。

劉一方代表律師陳詞時指,控方須先確立上訴人企圖影響的人,法律上有權力終止或干涉刑事調查,才可證明上訴人所作的行為具妨礙司法公正的傾向。劉一方認為兩人根本沒有法律權力中止任何刑事調查,故不構成妨礙司法公正罪。

劉︰千古奇冤

代表律師續表示,根據《基本法》廉署為獨立運作機關,須向特首負責,惟未有列明詳情,至於廉政專員亦毋須就個別調查,向特首作出報告。

終院則舉例表示,若廉政專員向調查人員表示案件已調查良久及未有進展,可建議終止調查,這正是廉政專員有機會終止調查案件。

編輯︰黎家榮

美術︰招潤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