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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平售機票後稱無機位 旅行社及職員被控

發佈時間: 2019/02/21

旅遊領隊於2016年網上團購機票優惠券,其後旅行社職員涉稱無機位亦不能退款,稱加錢買酒店套票才有機位,惟後來航班取消,旅行社拒絕就酒店套票退款,旅行社及銷售員否認控罪受審。

首被告為東怡旅遊有限公司(東怡旅遊),次被告為東怡旅遊的銷售員鍾靜雯,兩被告各分別被控1項「作出構成先誘後轉銷售行為的營業行為」罪,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任職旅遊領隊的事主梁光成,於2016年3月初在Yahoo團購網站,以590元購買了一張香港及曼谷來回機票優惠券。梁供稱,他於2016年3月9日向次被告出示機票優惠券,當時次被告就其提出的日期均表示沒有機位,他遂反問次被告有甚麼日期有機位,惟次被告說已沒有日期可選。

梁光成稱,當時問次被告可否就優惠券退款,次被告搖頭,惟隔了一會兒,次被告稱若他加錢訂酒店,便可在其早前提出的日期有機位。梁續指,考慮到不想浪費該優惠券,便決定多付1,310元訂了一間酒店的套票。

多付逾千元訂酒店套票

梁光成於兩日後收到次被告來電,稱其航班取消,着梁向航空公司辦退票,梁要求次被告替他將機票及酒店套票一併退款,惟次被告拒絕。梁隨後向旅遊業議會、消委會及海關投訴。案件3月1日裁決。

編輯:黎家榮

美術:熊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