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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龍樓奪命火 裁定不幸及不合法被殺

發佈時間: 2019/02/20

房協公屋觀龍樓2016年4死火警,死因裁判官昨裁定一家3口分別死於不幸及不合法被殺,居於對面單位、患抑鬱症的男鄰居則死於自殺;死因裁判官建議房協,檢討租戶的調遷政策。

死因裁判官昨裁定,死者黃志強(26歲)因爬牆逃生時失足墮樓,死於不幸;其妻吳倩欣(25歲)及女兒黃依琳(3歲)則因被人縱火,未能逃生下吸入濃煙致死,死於不合法被殺;而住在對面單位的鄰居許偉忠(63歲)則相信是自焚而死,裁定其死於自殺。

死因裁判官稱,在房協政策下,雖然許偉忠就對面一家3口的單位有噪音的投訴沒理據,房協也沒辦法要求許調遷。死因裁判官建議房協應檢討調遷政策,認為如果有住戶對其他人作滋擾,房協可主動強制調遷住戶。

官:房協應檢討調遷政策

裁判官稱許因噪音問題對一家3口存有敵意,相信2016年7月16日凌晨1時半,吳倩欣曾與許爭執,後有人將天拿水潑進屋內並點火,黃志強爬出單位外牆逃生期間墮樓,許則在自己單位內自焚。

裁判官又稱,對於許明言「不想傷害」他投訴的人,時任房協物管主任關衞國向死者母親李雪坤轉述時則指,許稱會對她們一家「不客氣」,官認為關將許的投訴程度淡化。裁判官又對關袖手旁觀的態度感驚訝,難以理解有人對他人人身安全作威脅下,能如此漠不關心。

死者黃志強的母親李雪坤昨在庭外表示,房協職員就此事推卸責任,當時理應讓許及其一家「三口六面」說清楚該噪音問題。

房協表示將仔細研究判詞內容及跟進,承認房協沒有如房署公屋般的「扣分制」規管租戶,只稱若租戶欠租違反租約條文,才會被強制調遷。

編輯:梁偉澄

美術:鄧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