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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家子屢犯非禮 囚7星期

發佈時間: 2018/11/23

23歲富家子自13歲起屢次犯非禮罪均獲輕判,惟他今年10月兩度於交通工具重施故伎,在巴士及港鐵摸和摵只有15至16歲女生大腿,他早前承認兩項非禮罪,昨被判囚7星期。主任裁判官吳蕙芳稱,報告指被告體能不適合到勞教中心,被告已是第7及第8次犯案,即時監禁是唯一適合的判刑,囑咐被告「阿仔保重,做一個似人嘅人」。

報稱為學生的被告鍾雋弘昨在庭上稱,還押期間感到很難過及內疚,對不起事主及家人。主任裁判官吳蕙芳指,「唔好我困住你時就後悔知錯,放出嚟時就咩都唔記得」,被告回應指會每日提醒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