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草案通過 4類私營醫療機構要領牌

發佈時間: 2018/11/16

立法會昨三讀通過《私營醫療機構條例草案》,為4類私營醫療機構包括醫院、診所、日間醫療中心及衞生服務機構,訂立規管制度。食衞局局長陳肇始表示,政府明年計劃先開展私院註冊工作,日間醫療中心及診所則於2020年後相繼開展註冊。

陳肇始稱,估計有超過2,000間私營醫療機構需要申請牌照,及約3,000間小型執業診所要求發出豁免書,衞生署將成立相關辦事處,負責執法工作。她稱,當局希望將新規管制度早日引入,保障消費者權益及病人安全。

陳又指,草案將於11月30日刊憲,當日已經運作的日間醫療中心和診所及其營辦者,符合簡單條件後可獲發暫准牌照繼續經營,但11月30日後運作的必須準備在新規管下申請正式牌照,不會獲發暫准牌照。

編輯:林子豐

美術: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