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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拒向涉案顧客賠償 DR創辦人周向榮告保險公司違約

發佈時間: 2018/08/22

DR醫學美容集團董事兼擁有人周向榮,早前就療程導致女顧客身亡而被判囚12年,正在服刑的他日前與名下4間公司入稟向保險公司興訟,指保險公司拒向涉案顧客賠償違反合約。

5名原告分別為周向榮(63歲)、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有限公司、銅鑼灣醫學光學美容有限公司、香港美塑醫務中心有限公司及Lucky Eye Investments Limited;2名答辯人為華寶保險顧問有限公司及怡和保險顧問有限公司。

周誤殺罪成囚12年

入稟狀指,首答辯人於2010年9月至2012年10月負責為各原告安排保險事宜。3名曾在2012年9至10月期間於DR接受CIK/AI療程後受傷的事主,包括黃鳳群、王靜波,以及死者陳宛琳的丈夫楊錦開,先後於2015年入稟,向其中4名原告索償,但保險公司卻拒絕為原告向各事主賠償。

原告指兩名答辯人未按原告的需要,為其安排合適的保險,亦沒給予原告適當的建議致原告蒙受損失,原告因此就答辯人違反合約及疏忽而要求賠償。

資料顯示,DR醫學美容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及技術員陳冠忠(32歲),分別就誤殺罪被判囚12年及10年,兩人均已提出上訴,聆訊將排期進行。

編輯:梁顯庭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