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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被盜身份借錢 少女孭債$8.2萬

發佈時間: 2018/07/23

借款騙局又現新招?有騙徒疑「呃上呃」,先冒充事主身份向銀行借貸,貸款獲批後,再致電事主聲稱「入錯數」要求退回現金;有22歲少女信以為真,結果孭上8.2萬元債項,更因追數公司上門而失去工作。有立法會議員促當局檢視銀行借貸漏洞。

民主黨稱本月初接獲1宗雙重詐騙案,涉及1名22歲少女,共計8.2萬元款項。事主May(化名)稱,今年4月10日接獲1名自稱Henry的男子來電,指所屬的日本公司有職員誤將8.2萬元轉帳至May的恒生銀行戶口,要求取回;她檢視戶口後證實有相關款項,故當面歸還。但2日後May接到東亞銀行通知,指她以手機App申請的15萬元貸款中,有8.2萬元已獲批及過戶。她大驚並澄清從未申請借貸,但銀行不肯提供借貸錄音及簽名式樣等資料,事發後6日她報警。May稱,本月11日有追數公司上門催促還錢,且令她失去工作,她驚慌下償還首兩期、約6,000元款項。

東亞:有定規格核實文件

協助她的立法會議員尹兆堅透露,曾向環聯信貸公司查核,發現今年3至4月有9筆以May名義申請借貸記錄,但8宗不獲批,當中登記的亦非她的電話或地址,疑事件或涉詐騙。

東亞銀行稱,不論網上或其他渠道申請借貸,都有既定規格作申請文件核實,強調在今次個案已將貸款存入涉事人指定戶口,亦一直跟進事件,並澄清沒交由收帳公司處理,僅發出追款通知;銀行會配合警方提交所需資料。警方稱荃灣警署在4月16日接獲一女子報案,稱被冒認身份向銀行借貸,列作求警調查處理,由刑事調查隊第4隊跟進,暫無人被捕。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若事主不還款,銀行必循民事追討,在法庭上要舉證借款人確為事主,屆時自然要披露核實身份詳情︰「事主可知會銀行已報警,若遭恐嚇催款,會保留追討心理補償權利。」

編輯:梁偉澄

美術:陳超雄

攝影:林宇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