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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涉庭內拍照 女子向法官擲硬幣

發佈時間: 2018/06/21

涉於上周在高等法院庭內拍照的51歲女子,昨再現身高院,並於上訴庭聆訊期間向法官擲硬幣,她事後向執達吏表示「若是第二個可放火燒你」。她其後周遊其他法庭,期間向正在處理案件的司法常務官申訴,最終由警方帶走。

上訴庭昨早處理海事處前助理處長蘇平治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上訴申請,賴女昨晨10時許於旁聽席出現,執達吏早已被安排坐在庭內;聆訊期間賴突向法官方向擲硬幣,隨即被帶離法庭,上訴庭法官亦頒令賴不准再進入該庭。

哭訴法庭不公平

賴被帶離後向執達吏表示「做官為何可以這樣」,並稱「若第二個可放火燒你」,更一度坐在上訴庭外,其後她突欲推門進入法庭,即遭保安及執達吏阻止,職員強調若她強行進入,後果嚴重。賴續指:「我有權入,我有權入去聽,你剝奪我權利!」

賴未能進入上訴庭後,周遊其他法庭,其後她到2樓38庭,司法常務官龍劍雲正在處理案件,賴甫進入法庭,便向法官哭訴「我有事想跟你說」,法官稱正審理另一件案,着賴不要騷擾,她則續哭訴說:「因為法庭不公平,否則不用找你!」

龍其後准許賴繼續發言,她稱就一單案件申請簡易判決敗訴,兼輸訟費,過程中有醫生涉及詐騙,法官卻不理會,及處理不公,龍表示:「你為何找我?」指他無權處理事件並退庭,警員之後到場,將賴帶上警車。

編輯:梁顯庭

美術:鄧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