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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庭內拍攝 女子與法官舌戰

發佈時間: 2018/05/24

自稱是法律人員、來自內地但有香港身份證的女子,昨涉於高院內以手機拍照,並堅拒回應法官是否有拍照,更指是小事一樁;法官陳慶偉則指並非小事,將案押後至明日待律政司決定會否以藐視法庭罪處理,期間該女子的手機需封存於法院內。司法機構昨報警,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派員到庭調查。

高院昨處理5人涉違佔旺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時,期間1名自稱是法律人員的唐姓女子,疑被發現以手機於法庭內拍照,法官隨即中斷聆訊,要求唐到證人台。法官詢問唐有否拍照時,她指「今天是公開聆訊」,法官再要求唐回答時,唐表示「我拒絕回答任何問題,要待律師到場。」

被問有否拍照 稱要律師到場

法官明言可將她收押,唐即表示「首次到法庭,有權到法庭聽審。」法官則指唐有權到庭旁聽,但絕不能於庭上拍照,唐則以其帶口音英語滔滔不絕,法官表示不明白其說話,着她說得慢一點。

法官重申收到投訴,有權規管庭內程序,並要求唐交出手機。唐則反問「投訴人是誰」,法官則指「投訴人屬誰並不重要」,唐指不會交出手機,提議由法官書記自行取其手機及其背包。法官遂指示書記取其手機,但未即時檢查,並將背包交給唐,由她取出身份證明文件。

自言僅小事一樁 官:非小事

法官閱過其身份證後指唐是香港居民,唐澄清並非香港永久居民,強調「我是中國人」。法官稱會給機會唐找律師,唐即指「若庭上律師樂意可提供協助,畢竟是小事一樁」,庭上律師均搖頭,有律師說︰「我們是證人」,惹來一陣笑聲。

法官強調這不是一樁小事,指近期太多涉及在法庭上拍攝證人及陪審團的事件,明言不知涉案女子的拍攝內容,押後至下午再處理,並扣查其手機,唐亦不准離港,否則發出拘捕令。至下午唐自行處理事件,指早上等候入庭時看到很多有法律背景的人飲食及沒關掉手機,有律師及助手毋須取籌便可入庭,指據中國法律,一名律師只可帶一名助手入庭內。法官指對律師們沒興趣,只對唐有興趣,再三問她對拍照一事的回應,唐指沒回應。

編輯:梁偉澄

美術:熊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