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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車釀逾20死傷 城巴司機囚45個月

發佈時間: 2018/03/13

一輛城巴去年初駛至鯉魚門道翻側,導致1名女乘客身首異處及逾20人受傷。涉事司機昨就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等罪被判監45個月,停牌5年。法官指被告超速駕駛屬公共服務的雙層巴士,屬加刑因素。

辯方早前求情時指,被告因案發時不專心而導致意外,他對本案感到遺憾,被告於1994年加入城巴,於城巴工作20多年,但案發後已被辭退及失業,現須領取綜援,被告亦患有高血壓及心臟病等。控方則透露,被告於2016年有一次不小心駕駛案底,被判處罰款。

案發時超速每小時10公里

法官則指被告駕駛的雙層巴士屬於公共服務,但他當時超速駕駛及沒有避開石壆,最終導致1名乘客死亡及多人受傷,均屬於加刑因素。經過考慮後,最終判處被告入獄45個月,停牌5年,及須於停牌期屆滿前3個月參加駕駛改進課程。

被告文振鵬(62歲),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及危險駕駛致他人嚴重受傷兩罪。控方案情指,去年1月14日晚上8時50分,被告駕駛城巴681由馬鞍山往中環,從觀塘繞道落斜進入鯉魚門道後,巴士前輪撞向路中石壆並彈起,隨即翻側,巴士最後停下的位置與碰撞位置相距約30米。

坐在上層第6排、靠近窗邊位置的女乘客鍾綺華(42歲)其後被發現身首異處,上半身被車身壓住,當場死亡,另有20多名乘客受傷。被告在警誡下表示當時頭暈及眼前一黑,而巴士行車記錄儀顯示,案發時被告超速約每小時10公里。

編輯︰黎家榮

美術︰招潤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