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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器商8月起需付循環再造費 電腦業界:未必轉嫁消費者

發佈時間: 2018/02/23

香港每年產生約7萬公噸廢電器電子產品,這些產品含有害物質,須妥善處理。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討論多年,政府今終將3份有關計劃刊憲,相關條文將在8月起逐步實施,包括向「四電一腦」產品供應商徵收循環再造費,並強制電器或電腦銷售商需提供搬走舊電器服務等。

「四電」指電視機、冷氣機、雪櫃、洗衣機,「一腦」則指電腦產品,包括電腦、列印機、掃描器及顯示器。環保署公布,今年8月起,四電一腦產品(受管制電器)供應商須經環保署登記,才可分發受管制電器。已登記供應商亦須向環保署呈交申報及繳付循環再造徵費,以及在分發受管制電器時提供循環再造標籤。

須送持有效牌照回收商

銷售商8月起亦必須備有經環保署批註的除舊服務方案,方可銷售受管制電器,如消費者欲棄置屬相同類別的電器,銷售商便須應要求安排免費搬走舊電器。銷售商亦有責任向消費者提供循環再造標籤,及載有循環再造徵費訂明字句的收據。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指,市民日後購買四電一腦產品後,可享有由銷售商免費安排的除舊服務,將其欲棄置的同類電器電子產品,送到持有有效廢物處置牌照的回收商妥善處置。

業界關注免費除舊服務

今年12月31日起,堆填區及其他指定廢物處置設施不會再接收和處置被棄置受管制電器,任何人儲存、處理、再加工或循環再造被棄置受管制電器,均須取得牌照;輸入及輸出被棄置受管制電器亦須有許可證。

香港電器及電子設備回收協會及電腦商會創會會長張耀成相信,逐步實施計劃可讓業界慢慢適應,對電腦業界而言,僅數十元的循環再造徵費問題不大,是否轉嫁給消費者亦不明顯,「如買一部手提電腦三至四千元,講價或減價也不止30元,分別不大。」他說,業界較關注免費除舊服務,零售商要找回收商合作才能送走舊電器,但現時實際的做法仍未明確,亦擔心回收商數量不足。

編輯:黎家榮

美術:招潤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