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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警棍打途人頸部 朱經緯襲擊罪成

發佈時間: 2017/12/19

退休警司朱經緯在佔領運動期間,涉以警棍毆打途人頸部,經審訊後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成,還柙候判,朱將在獄中度過聖誕節兼58歲生日,辯方指一定上訴。

案件於東區裁判法院經過7天審訊後,裁判官昨裁定朱罪成,並指被告任職警隊多年,案情嚴重,還柙至下周五判刑,以索取其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被告朱經緯(57歲)得悉裁決時面如死灰,木無表情,徐徐跟隨懲教職員步入羈留室,及後數名親友上前在犯人欄與朱道別。

還柙候判 獄中度聖誕生日

裁判官裁決時引述被告指案發現場情況混亂,有需要使用警棍令事主服從警方指示,惟裁判官指呈堂新聞片段顯示,事主鄭仲恒事發時正服從警方指示,認為被告沒必要用警棍讓事主服從,被告亦沒合理原因認為事主曾向警方作帶侵略性行為及使用武力以警棍襲擊事主頸部。

裁判官指,事主雖未能清楚記得受傷位置,但因案件已事隔3年,認為他是誠實證人,雖朱辯稱已向事主作最低武力,惟新聞片段顯示朱當時高舉警棍打向事主的右頸。

裁判官又引述為事主診治傷勢的醫生指,事主傷勢與被告揮棍的方向不同,但醫生承認看不清警棍實際擊中位置,又同意腫脹可在數天後消去。

辯方求情指被告服務警隊逾35年,從今有案底,對被告是十分痛苦,強調被告當時真誠相信須使用武力恢復秩序。

編輯:梁顯庭

美術:鄧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