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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囚被禁參選 黃之鋒申司法覆核

發佈時間: 2017/11/15

因重奪公民廣場而被判監6個月的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聯同因就反東北示威事件被判監13個月的常委林朗彥,昨透過律師入稟申司法覆核,挑戰選舉條例中訂明被判監3個月或以上人士,不得於5年內參選的限制。

黃之鋒入稟後指,羅冠聰及黃浩銘等人,因司法風暴令議會路綫被封,故與林作出是次申請,挑戰有關條例,爭取未來的服刑人士出獄後,不再於參選路上受阻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