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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打事主背部 朱自辯:力度點到即止

發佈時間: 2017/11/10

退休警司朱經緯昨續就涉以警棍襲途人一案自辯,他指事主當時對同袍作出侵略性動作,遂以警棍擊打其背部,朱強調並非打頸,力度是點到即止。朱坦言若早知被控,會讓人群佔據馬路。

被告朱經緯(57歲)昨供稱,2014年11月26日正與同袍在彌敦道驅散人群,他看見事主鄭仲恒在上海商業銀行外,上半身突然傾向一名警員,作出帶侵略性動作,認為鄭挑戰警方,故決定要以武力以令鄭服從。朱強調擊打鄭時「好似好快好狠,但力度是點到即止」,擊打位置是背部非頸部,朱認為擊打頸部是致命的武力,不會冒險。

朱承認擊打事主前,曾擊打另外3名男子,因他們在被驅趕的隊伍中不願向前行,朱遂使用武力,裝腔作勢令他們離開。他強調只擊打兩人的背囊,另一人則被擊打腰間,又稱只是棍頭少許觸及他們,力度很輕。

稱若知被控 會任由佔路

朱強調是行使《公安條例》賦予的權力去驅散人群及使用武力,亦真誠相信若不使用武力,不可能合法驅散。朱又指自己當時政治中立,對參與佔領的人沒仇恨。

辯方律師問及朱當差36年,對所發生的事有否後悔,朱坦言︰「若知道我執行職責的結果,是要為自己辯護,若可以選擇,當日人群要佔據馬路,便會讓他們佔據,或者我應向警察部申請不參與日峰行動,因距離我退休(前休假)只差數個月」。

朱又稱,案發時警方面對的是敵對人群,旺角有很多旁觀者,下一秒便會變成衝擊者,故視他們為一個整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