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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陳詞︰特首收甜頭即入罪

發佈時間: 2017/10/25

前特首曾蔭權涉收受利益案,控方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昨結案陳詞時指,控罪並非指曾蔭權接受利益以作為他批出廣播牌照的報酬,控方毋須證明當中因果關係,只需證明他以特首身份接受了甜頭,而公眾信心因而被削弱,相關法例即可介入。

Perry又質疑曾於東窗事發後誤導公眾,包括解釋租住涉案深圳大宅,需為卸任遷出禮賓府後安排安身之所,但其實曾蔭權可將已出租物業的租約限期定於2012年6月,直指曾想要一間配得起其卸任特首身份的大宅,揶揄指只要他有富有的朋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