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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名台灣人被控顛覆國家 李明哲當庭認罪

發佈時間: 2017/09/12

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在大陸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昨天開審;他亦成為首名被控這罪名的台灣人。控方指李明哲和另一名被告利用網絡抹黑政府,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還企圖建立有百萬成員的政黨。李明哲當庭認罪悔罪,又表示沒有被逼供。

李明哲案昨晨9時許在湖南岳陽中級法院公開審理,法院透過微博轉播庭審過程。起訴書指出,2012年以來,同案另一名被告、曾任湖北證劵公司職員的彭宇華,先後創建多個QQ群,宣揚台灣、西方政治體制,並拉攏李明哲等數十名境內外對中國政府和社會主義制度不滿人員加入;又成立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組織「梅花公司」。期間彭宇華、李明哲通過網絡與綫下聚會,組織成員插手、炒作熱點事件,發布攻擊政府和國家制度的言論。

欲建百萬成員政黨

起訴書還稱,「梅花公司」以建立政黨為目標,並訂下2017年達至有100萬名成員。在「梅花公司」中,彭宇華為執行經理,李明哲為執行副經理,負責教育培訓;他攻擊中國政府的原創和轉載的文章,單在「QQ空間」有300多篇,被瀏覽5萬多次,其中有文章更提及「從來不覺得要排除暴力革命」。

對於指空,李明哲在陳述中稱,他把西方和台灣部分媒體對中國大陸的惡意攻擊當成了真實,對中國大陸的發展認識不清,存有偏見,從而無視法律制度,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的犯罪行為,對自己所犯罪行表示認罪悔罪,但亦強調自己行為多受命於彭宇華。他又稱中國執法單位文明辦案,沒有逼供。彭宇華亦對自己的罪行後悔莫及,認罪悔罪。

庭訊昨天下午1時40分結束,法官宣布擇期宣判。另外,李明哲的母親和妻子李淨瑜昨天到庭旁聽,她在給丈夫的信中,稱「不承認這是法庭」。

42歲的李明哲是台灣民進黨前黨工,亦是非政府組織工作者。他今年3月經澳門進入內地後被扣查,並成首名被控以「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台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