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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國強:高鐵站內地區 如業主租回單位房間

發佈時間: 2017/07/27

政府計劃於高鐵西九總站租出四分一面積予內地,實施內地法律,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指,香港土地由國家所有,情況像業主向租客租回一間房,做法無問題。但有法律界人士認為,政府曲解《基本法》原意,擔心最終會透過人大釋法解決。另外,昨日分別有3名市民入稟司法覆核。

高鐵一地兩檢方案將總站部分範圍劃給內地,袁國強昨解釋,《基本法》第7條寫明香港土地屬國家擁有,將內地比喻為業主︰「業主租了間屋給我,之後發現自己不夠地方用,我可否再將間房租回給業主?這個權力是可以有。」他又指,中央可根據《基本法》第20條,授權特區政府租出地方實施內地法律,但重申有關土地仍是香港的土地。

3市民入稟覆核 學者:人大或釋法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指,已與外國領事、商會及18區區議會作簡報,各方均對一地兩檢反應正面,形容今次是國家配合香港的要求。至於日前袁國強指,不清楚內地口岸能否上fb,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昨建議,可用香港電話卡或其他合法「翻牆」工具瀏覽fb。

經民聯梁美芬指,當年興建深圳灣口岸等於擴大了香港的範圍,亦需中央批准,是一國兩制之下中央和地方的決定,認為一地兩檢有先例。民主黨李柱銘批評政府曲解《基本法》第20條原意,認為條文是讓香港有更大自主權,而非減少香港的權力,認為一地兩檢方案對一國兩制損害較釋法大。

此外,昨有3名市民入稟高等法院,就一地兩檢提出覆核。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若有人就方案提出法律挑戰,人大可能會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