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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化發電 減堆填

發佈時間: 2013/07/23

在政府力推擴建堆填區之際,有環保能源業界指,政府應放棄無止境地堆填,而參考內地建垃圾焚燒發電廠,工程費僅45億元;配合源頭減廢,應可處理餘下原送往堆填的垃圾作發電。

本港的堆填區相繼在六年內飽和。前光大國際總經理、香港中華總商會常務會董范仁鶴表示,光大國際十年間在內地興建20個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煙氣排放達歐盟標準。以焚燒3,000噸垃圾為例,總投資為15億元人民幣,最快18個月建成:「若以香港的成本計,最多45億元,最快三年便起好。」

政府現計劃在石鼓洲填海建焚化爐,最快2020年落成,耗費達150億元。范坦言,若不擴建屯門及打鼓嶺堆填區,以及放棄填海,可節省220億元,以120億元可建每日焚燒9,000噸垃圾的焚化爐。

轉廢為能 燒得多補貼愈多

本港現時每日有9,000噸垃圾要處理。他解釋,石鼓洲焚化爐每日僅焚燒3,000噸垃圾,「根據歐洲的經驗,回收可處理一半垃圾。但仍有4,000多噸要處理,每日最少都有1,000至2,000噸去咗堆填區。政府是硬着頭皮去堆填,絕非最佳方案。」

他表示,政府在20年前開始研究建焚化爐:「為何現在一個都未建呢?」有人抗拒焚化爐,擔心市民不做好源頭減廢。他指源頭減廢與建焚化爐必須同時進行:「德國、瑞典、丹麥等歐洲國家,經過長時間的源頭減廢,一半的家具垃圾會回收,其餘便焚燒,餘下1%至2%才堆填。」

垃圾焚燒發電廠能轉「廢」為能。他建議政府可與電力公司協議,「燒得愈多,補貼愈多」。他希望政府能付諸實行,做該做的事:「時間緊迫,堆填處理不是環保的做法,不能無止境地擴建堆填區,(政府內部)亦唔好繼續內耗。」

記者:謝雅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