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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婚禮成中產新潮流

發佈時間: 2014/02/28

越洋婚禮成港中產新潮流,香港婚禮管理協會指,今年首兩月已有逾50宗申請,較去年全年多。新人除考慮使費,外地註冊手續亦不可忽略,傳聞部分國家的婚禮不獲本港認同,但律師指註冊合乎當地法例,香港法庭便承認。

愈來愈多名人到海外結婚,香港婚禮管理協會會長鄺虹坦言在名人效應帶動下,港人越洋結婚趨增。「本會去年全年錄得30多宗海外辦婚禮個案,今年預訂一月至四月到海外結婚已有50多對新人,當中四、五成是專業人士,平均年齡28歲至32歲。」

適逢今年2月14日是中國兼西方情人節,加上雙春兼閏月,WATABE WEDDING市場推廣部負責人馬小姐說,單是情人節已有15對新人結婚,包括七對去日本沖繩、六對去關島、兩對去峇里。她指海外婚禮套餐,收費約四至六萬元,包括租用教堂及服飾、證婚人等。

近年日本成港人到海外結婚的熱點,年前陳小姐為省卻在港結婚擺酒的煩惱,曾考慮到日本註冊,並花不少時間搜集資料,但發現在日本教堂舉辦的「紀念婚禮」,不算「有效婚禮」,因此打消赴日結婚念頭。

不少準新人都會擔心海外註冊結婚是否受本港法律承認。馬小姐說,海外結婚有兩種模式,「例如有已婚夫婦或長者想重拾美好回憶,在海外辦『紀念婚禮』,儀式中所簽的結婚證書非由政府頒發,便不具法律效力;另一種是『法律有效婚禮』,新人在婚前約三個月,需準備出生及單身證明等文件,預先在當地政府機關辦理法律有效結婚證書,待行禮時簽署便可。」

律師:註冊合當地法 港承認

而對於海外結婚於本地會否獲承認,大律師林沙文說:「從未見過香港有案例指某些國家婚姻不獲承認。」但部分國家信奉回教,容許一夫多妻,在當地註冊的第二、三段婚姻可能不獲香港承認為合法婚姻。他又指,任何一段外國婚姻,包括日本、英聯邦或非英聯邦國家,只要註冊手續符合當地法例,香港法庭便會承認。

如果這些夫妻任何一方日後要在香港家事法庭啟動婚姻訴訟的程序,如離婚、贍養費、爭子女撫養權等,香港法庭會如何處理?林說:「據《婚姻訴訟條例》170章第三條對離婚案的司法管轄權,夫妻無論在任何地方結婚,只要合乎當地法例認可的婚姻,並且符合以下三個條件其中一項,包括婚姻任何一方以香港為居住點、任何一方慣常居於香港、任何一方與香港有密切聯繫,香港家事法庭便會受理。」

日本無發結婚證明書制

香港日本國總領事館表示,日本並無發出結婚證明書的制度,日本人結婚只會在戶籍新增「已婚」的項目,但港人並非日本國民,無日本戶籍,即使在日本結婚亦難以證明婚禮的合法性。港人可考慮在日本政府申請「結婚受理證明書」,文件有政府印章,證明接受新人註冊結婚的申請。而本港入境處則指,本港無法例要求在海外結婚的港人,返港後需再就婚姻進行登記;只有註冊當地政府才可證實這段婚姻是否合法。

記者:黃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