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齋睇相 地產代理要客簽睇樓紙

發佈時間: 2014/11/04

部分地區二手樓盤源短缺,買家想睇樓亦難。早前有網民約地產代理睇樓,代理僅提供單位相片,便要求他簽「睇樓紙」。有地產代理指這種做法霸道;亦有業界指睇樓與否不影響委託關係,只要雙方同意接受服務。惟地監局提醒,未睇樓不應簽睇樓紙。

早前有網民看中心儀的單位,於是約地產代理睇樓,但對方只提供相同坐向單位的相片,網民未有機會看實樓,代理便要求他簽「睇樓紙」。該網民引述經紀指,「全行也是這樣做!」

網民:僅在樓下指指點點

有過來人留言指,曾光顧小型地產公司,但地產代理僅在單位樓下指指點點,老遠地說:「掛住件衫,向住呢邊嗰間就係……」,連單位室內相及平面圖也欠奉,大廈大堂亦未踏足過,便要求客人簽「睇樓紙」。

美聯物業住宅部行政總裁布少明指,未睇樓、齋睇相便要求客人簽「睇樓紙」做法不常見,估計有關代理想「鎖死個客」,直言:「做法有點霸道,顯然個代理只保障自己,分分鐘已違反地產代理操守」。

他認為若客人遇上這個情況,應立即拒絕,否則一旦簽署「睇樓紙」,日後隨時有理說不通。「假如客人最終光顧另一間地產公司,並購入同一單位。之前的代理就有權向客人追討佣金,變相要付雙重佣金。」

個別地區二手單位緊絀

香港專業地產顧問商會秘書長汪敦敬認為,有否睇樓不等於是否構成顧客及代理之間的委託關係,最重要是客人願意接受代理服務。倘雙方同意建立關係,並簽署「購買香港住宅物業用的地產代理協議(表格四)」(俗稱睇樓紙),委託關係便成立。「例如個別單位是不可睇樓,代理向客人說明清楚,客人同意委託該代理並簽『睇樓紙』,客人若成功買樓就要付佣金。」

另外,他指自從政府三年前推出樓市辣招後,個別地區的二手單位盤源愈來愈少。「以屯門區二手居屋及私樓為例,二零一零年一月有三千六百四十九個,但至今年十月一日只有一千六百零九個,減少二千零四十個。」他對業主而言,再入市需交雙倍印花稅,而三年內放售需繳額外印花稅,故放盤意慾大減。「加上銀紙眨值及供樓利息不及以前優惠,好多業主不願放盤,變相二手樓盤不多。」

代理有責任安排買方視察物業

香港地產代理監管局發言人表示,按《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地產代理須在安排買方視察物業前,或就該物業簽署買賣協議前,兩者中以較早者為準,與買方訂立「睇樓紙」。

發言人又指,代理須協助安排買方視察住宅物業,除非買方另有指示,倘若買方同意不視察物業,代理應在「睇樓紙」寫清楚。因此,買方並無視察物業,亦無同意不視察物業,代理不應在「睇樓紙」填寫物業資料及要求買方簽署。如代理被證實違反有關守則,可能會被監管局紀律處分,包括譴責及罰款等,甚至撤銷牌照。

據監管局資料,去年有44宗因涉及「睇樓紙」的投訴個案,較前年的31宗增加42%。今年截至10月28日,有關投訴共有20宗,當中並無代理的牌照被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