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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人身攻擊法官可構成藐視法庭

發佈時間: 2017/02/21

大律師公會發聲明,譴責有人就7警案對法官作人身攻擊。聲明指,任何以辱罵及威嚇言行對法官作人身攻擊,會損害大眾對法庭的尊重,指言行或構成藐視法庭。

案中事主曾健超認為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應向社會道歉。盧偉聰昨重申警隊上下會支援7名警員。他說,警方不想、亦無可避免成為「磨心」,但強調維持治安是警方責任,執法時保持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