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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包所有癌病 購買癌症保要小心

發佈時間: 2017/01/17

消委會檢視坊間10個有提供癌症保障的危疾、醫療保險,發現當中4個危疾癌症保險並非所有癌症均有保障,受保原位癌或初期癌症器官由9個至19個不等,大部分更不保初期腸癌。

消委會檢視市面10個有提供癌症計劃的保險產品,包括4個危疾保險及6個醫療保險,發現全數於宣傳品或網頁列出「保障包括原位癌/初期癌症」等字眼;惟當中危疾保所包含癌症,及如何界定原位癌及初期癌症各異,受保器官數量由9個至19個不等。

未查閱條款易有誤解

安達人壽「倍無憂」癌症保障計劃為例,最低保障額達50萬元,如20歲時投保,每年保費800多元,屬受保癌症器官最少數目計劃,保單條文僅列受保乳房、子宮頸及睾丸的原位癌、及甲狀腺腫瘤、前列腺癌及結直腸等初早期癌症;惟當中原位癌僅受保至投保人65歲為止。保障最多器官的安盛保險「癌症保障計劃」,涵蓋19個受保器官。最低保障額達30萬元,20歲時投保,每年保費600多元。

消委會指購買癌症保險不代表所有癌症受保,市面癌症保險與大部分醫療及危疾保一樣不保障受保人投保前已有狀況;是次檢視6個醫保產品中半數無於小冊子或網頁列明受保癌症,如未查閱相關定義條款及細節,易有誤解。